从仙剑系列,说到版权意识
唐人侵权仙剑五,十多天前这个话题再微博游戏热度榜排第一。至于现在,我不清楚。
单机游戏算是玩过一些,真爱始终只有仙剑。十几年积累下来的情感,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了,更多的是一种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习惯的感觉。以至于在得知侵权事件的一段时间内,我情绪都相当的不稳定。反反复复刷话题,看完了,放下手机,不出几分钟,又把那些将近九成九重复的内容重新看一遍。然后在大宇起诉唐人,紫龙上诉大宇的时点,卸载了微博。不这么做的话,我想我会把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用来刷动态。
简述一下事件吧。
大宇授权唐人拍仙剑5,唐人做了个手游想要影游联动,问大宇要授权。由于近期市场内关于仙剑的手游已经够多了,大宇不予授权。于是紫龙便做了一个叫XXXX的游戏,主角名稍微改改,剧情完全照搬。啊,至于紫龙是谁,唔…总之唐人boss和紫龙boss是夫妻。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大宇只好宿主法律,次日紫龙上诉大宇。六月,唐人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大宇。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觉得以上的叙述过于主观,可以上微博了解详情。
其实我向来是不喜欢电视剧衍生的,但也必须承认这确实给游戏带来了不少新的玩家。总而言之一直以来的态度都是你拍你的,我会关注,但不会看。不论怎么说从仙一到仙五大宇和唐人已经合作十年,唐人现在的吃相真的不太好看。
啊,对了,这样的事情似乎也不是第一次,几年前也发生过唐人试图抢注仙剑商标的事情。那时候我还小,记忆都很模糊了,便不再详述。
说真的,作为籼米的我,就是在这样子的拉拉扯扯中,以及盗版猖獗中建立起最基本的版权意识的。
大宇和唐人的事情说完了,我们再来说说后者,盗版。
我是正版盗版都玩过的。95版的PAL1,PAL2是网搜的,PAL3A也是网搜,PAL3、PAL5在家里,PAL4、PAL5Q都是CDKEY。
起先还完全分不清楚正版和盗版,只知道游戏就是拿来给自己玩的。至今还清晰的记得小学时候去电脑城,二楼左手第一个店门口,有一个摆满了游戏光碟的架子,边上是一个盒子,里面是XP SP1、XP SP2、WIN 98之类的系统盘(仿佛还有VISTA),当然全部都是盗版的。
那个时候可分不清这些,总是依依不舍地盯着那边,而最大的梦想也不过是要把那一架子游戏光碟一张不落地抱回家。
那时候家里头还没有网,玩游戏,也真的不过是玩游戏而已。
知道装上宽带,进论坛混,才渐渐知道游戏的开发运营到底是怎样地艰难,连制作组都换了一个又一个。
当年的心态现今已经不清楚,而了解的过程也记不住了。
最终的认识和心情大概是这样子:如果不买正版的话,那就不要玩。口口声声说着喜欢,却助纣为虐成为杀害者中的一员,又算什么呢。
之后的过程中也因为盗版游戏之类的和小伙伴们起过冲突:我觉得正是由于有人用盗版这种情况才会愈演愈烈,她则觉得我是个明明能够不花钱玩到却非要去买的傻逼。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不欢而散。
也是从仙剑的事情渐渐引申到其它的事情上面去,懂得尊重版权,尊重创作成果。但思想也不再那么偏激,可以说是柔和了很多,毕竟我们就是身处于一个盗版山寨无处不在的环境中。当然比之当年,已经好了太多。
近期来,除了唐人侵权仙剑一事,还发生了另一件事情:由于起点作者辰东的上诉,百度吧大部分小说的贴吧一刀切了。单单一个辰东还无法把百度逼到这种地步,毕竟贴吧更新组们在百度的撑腰下还敢公然威胁香蕉说头一分钟发布下一分钟就把内容抓取发布,想来还是阅文集团在后头发力了。
对于起点被腾讯收购我心里是相当不满意的。不论刷票如何严重,起点始终是网文作家心中的“证道”之地,与其他地方地位截然不同。就这么被盛大出售落在腾讯手上,心里也总是有些不舒服。再者,在起点被收购之后,再也没有什么网文站点能够和腾讯叫板了,一家独大。这种几近垄断的形式下,不知道作者们的待遇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但也幸好是被腾讯收购了,才能有让大家摆脱已经持续了很多年的贴吧更新组所带来的困扰吧。尽管还有各种各样的小网站在继续盗文事业,但整体形式已经好了太多太多。
一方面有着从版权保护不足道做得越来越好的网文、游戏领域,另一方面也有对版权问题过于敏感的领域,这里我想提一提手账圈。
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连画风类似也算侵权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单纯的会展信息分享也必须要授权了。
之前还听到一个妹子说她把某画手在微博上分享的图片复制下来打印自用,结果在打印店里被另一个妹子指着骂侵权。
有权利意识固然好,但不得不说手账圈的维权气氛被一些作者炒的过于火热甚至说过于浮夸,还是需要一段时间沉淀下来。
总之,国内的现状比我小学的时候已经好了很多,而且现在很多人的版权意识都已经提升了不少,受过法律意识熏陶的孩子们长大之后,也会使我们的未来变得越来越好。
最后决定呼应一下开头,会继续保持对唐人侵权事件的关注,如果仅仅是这样换层皮就不构成侵权的话,我也只能说,维权之路,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