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本就不容易,不必事事渴求别人的理解和认同,静静的过自己的生活。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一个人永远都不可能被所有人喜欢。

这不是愿望,是奢望。

一面在聊天窗口中敲出这两行字,以免在心底默念出来。这样子做,绝不是因为我对此笃定非常,查查相反,确实这般严肃郑重其事,越是说明我只是试图让自己不去执着而已。

理智上我明白这一点。

但情感上并不能面无表情地接收这样的事实。

抛却后果不言,被喜欢总是令人欢喜,被讨厌总是令人难过,我相信这是人之常情。

那么问题来了。

有一个人,我自认对其没有什么不敬之处,却偏偏遭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在接再来的无数个必然相见的日子里,又该用怎样的方式去相处才合适呢?

如果因为对方的恶劣态度而改变对他的态度,似乎有违自己的本意。不含任何侮辱的意味在内,只是单纯的因为它的简单易懂来引用:“被一条狗咬了,难道你还要咬回去?”理确实是这个理,更何况两人互相不喜欢再陷入恶性循环,那就更没有意思了。

有这个精力和时间,还不如去干点别的更加有意义的事情,对不对?

至于刻意讨好什么的,请恕我做不出来。人生很多时候没有选择,但在有选择的余地的时候,为何不让自己活得更加挺拔一些呢?

连自己都看不起的人,我也只能说活该被别人看不起。

挑来捡去,只剩下一个选择。保持常态。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当做不知晓便是了。

在这个世界里,与我不想干的人何其之多,与我想干却又看我不顺眼的人又何其之多,我何必为了这些人把自己变得面目全非,甚至连做自己都不会了呢?

我自认问心无愧,也就罢了。

看《黑子的篮球》的时候,翠翠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大致的意思是:要尽了人事,才有听天命可言。正是如此,要是连自己能做的努力都不去做,便是把所有的可能性都交到别人手中了。

这句话反过来讲,当人事已尽,也就只好听天命了。

人与人之间的认同感原本就是很奇妙的东西。

有惺惺相惜,有知音,有值得尊敬的敌人,有相看两生厌的姐妹,有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我不学心理。不想研究人性,也不想解读人心。

太复杂。太累了。

世界很大,人生很美。

我没有精力去追求被标榜的社会认同,只是想简单点,追寻自己的本心生活。